吴亮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

公司以未存当日营业款为由扣除当月绩效。?

发布时间:2026-06-18 | 作者:吴亮律师 15555555523(微信同号)
针对您提出的公司以未存当日营业款为由扣除当月绩效的问题,是否合法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公司以未存当日营业款为由扣除当月绩效的行为是否合法,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约定及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

1. 若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中明确将“当日营业款缴存”作为绩效指标,且该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您公示,则扣除绩效可能具有合法性;
2. 若公司未将“未存营业款”与绩效挂钩的规定写入劳动合同或合法公示的规章制度,则扣除绩效的行为缺乏依据,属于违法克扣劳动报酬;
3. 若您能证明未存营业款是因不可抗力(如银行系统故障)或公司未提供合理缴存条件导致,则公司无权以此扣除绩效。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关于公司以未存当日营业款为由扣除当月绩效的合法性,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若公司扣除绩效的依据是未经民主程序制定或未公示的规章制度,或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未存营业款”与绩效挂钩,则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扣除绩效的行为不合法;若公司已依法制定并公示相关制度,且制度明确将“当日营业款缴存”作为绩效指标,则扣除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上一篇:为别人代买股票会不会有风险

下一篇:暂无

← 返回首页